各部门:
根据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苏财行〔2015〕83 号)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自 2016 年 1 月 1 号起学院执行文件精神。现予转发,请各部门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
http://www.tdxy.com.cn/uploadfile/2016/0706/20160706054535832.doc
根据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苏财行〔2015〕83 号)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自 2016 年 1 月 1 号起学院执行文件精神。现予转发,请各部门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
2016年3月4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