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9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的通知

来源:院长办公室日期:2019-04-09点击:42

各部门:
   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3号)和我院工作实际,现将2019年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   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4天。4月28日(星期日)、5月5日(星期日)上班。其中,5月1日(劳动节、星期三)为法定节假日,5月2日(星期四)、5月3日(星期五)调休,5月4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。4月28日(星期日)补5月2日(星期四)的课,5月5日(星期日)补5月3日(星期五)的课。
    请各部门切实做好假期值班、安全保卫等工作。外出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,学生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。
    特此通知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