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的通知

来源:院长办公室日期:2021-09-14点击:2932

各部门、单位:

根据国家节假日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,经学院研究决定,现将我院2021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
一、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与调课安排

(一)9月19日(星期日)至21日(星期二)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18日(星期六)上班,开展9月20日(星期一)的教学活动。

(二)10月1日(星期五)至7日(星期四)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6日(星期日)开展10月6日(星期三)的教学活动。10月8日(星期五)至9日(星期六),2018-2020级学生返校,教学活动暂停。

二、中秋节、国庆节假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

(一)各部门要加强精准化疫情防控工作,密切关注全国高、中风险地区情况,及时做好通报工作。广泛开展健康防护教育,严格落实目的地、江苏省、扬州市和学院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。

(二)各部门要继续坚持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,全面掌握在校和离校师生员工信息。

(三)居住在校园内的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院管理规定,做到非必要不离校。确须离校的,要履行请假手续,注意个人防护、避免人群聚集。

(四)师生员工如确须离开扬(宁),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向有关部门报告去向及起止时间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,原则上不得跨省出行。

(五)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。

(六)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教室、食堂、宿舍、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,扎实做好师生员工生活保障工作。

(七)各相关部门要参照学院疫情防控要求,加强对学院内服务外包单位管理及请销假审批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节假日期间,在原先安排的双休日、节假日总值班的基础上,各部门应严格落实好放假期间值班及安全管理等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院长办公室 

2021年9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