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

来源:院长办公室日期:2021-12-21点击:2265

各部门、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1〕11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院2022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元旦: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,共3天。

二、清明节: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日(星期六)上班,开展4月4日(星期一)的教学活动。

三、劳动节: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4日(星期日)、5月7日(星期六)上班,分别开展5月3日(星期二)、5月4日(星期三)的教学活动。

四、端午节:6月3日至5日放假,共3天。

五、中秋节:9月10日至12日放假,共3天。

六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8日(星期六)、10月9日(星期日)上班,分别开展10月6日(星期四)、10月7日(星期五)的教学活动。

各部门、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、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相关工作,清除安全隐患,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安排、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。每次放假前要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教育,并掌握放假期间离校外出学生去向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,严格遵守上级部门以及学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离扬、宁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 

 

院长办公室 

2021年1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