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2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

来源:院长办公室日期:2021-12-27点击:3633

各部门、单位:

现将2022年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寒假时间安排

(一)学生自2022年1月8日(周六)至2022年2月19日(周六)止,2022年2月20日(周日)报到、注册,2022年2月21日(周一)正常上课。

(二)教职工自2022年1月10日(周一)至2022年2月19日(周六)止,2022年2月20日(周日)上午9:30全体教职工报到、下午正常上班。

(三)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师生员工实行分批次有序错峰离校和返校。

二、寒假期间疫情防控要求

(一)各部门(单位)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,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;在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,引导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护,寒假期间不得前往国(境)外和全国高、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;坚持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;密切关注全国高、中风险地区情况,全面掌握师生员工信息,及时做好通报工作。

(二)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注意事项和假期中疫情防控的教育引导,做到少流动、少聚集,确保行程可追踪,家校协同有反馈;来自于全国高、中风险地区学生的离校返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通知精神执行。

(三)教职工要做好居家疫情防控,尽量就地过节,原则上不离开扬州(南京);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扬州(南京)的,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;中层干部还须执行干部外出请假相关规定;如离开江苏省,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。

(四)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。各部门(单位)要做好教室、食堂、宿舍、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、安全管理和外来人员管控,扎实做好师生员工生活保障工作。

三、寒假期间其他工作要求

(一)值班工作。各部门(单位)负责人为寒假值班第一责任人,须保持手机畅通。院办安排好总值班,排定值班人员,明确值班职责。

(二)后勤保障工作。后勤管理处组织好教室、宿舍、车辆等各项维修及保养工作,以保证下学期工作的正常运转。安排好食堂、门诊部的值班工作。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和调度工作,对学院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检查,妥善停放。

(三)安全保卫工作。寒假前各部门(单位)全面开展一次法律和安全知识教育,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;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,落实各项防范措施,及时整改安全隐患,确保假期校区的安全稳定。

(四)新学期准备工作。各部门(单位)加强协调,为寒假期间开展的教学、科研等工作做好服务保障,要围绕2022年设定的目标任务和疫情防控工作及早谋划,为新学期工作做好准备。

(五)后勤管理处、保卫处将以上通知精神传达至相关外包服务单位。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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